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070.被赋予义人的永生是从良善流出的。良善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,因为它来自主,而主是生命本身。来自主的生命里面就有智慧和聪明;因为智慧就在于从主接受良善,然后意愿良善;而聪明在于从主接受真理,然后相信真理。那些接受这种智慧和聪明的人就拥有生命;由于幸福与这种生命联结,所以这“生命”也表示永恒的幸福。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正好相反。诚然,他们看上去,尤其他们自己觉得似乎拥有生命;但这种生命在圣言中被称为“死亡”,实际上就是属灵的死亡;因为他们在任何良善上都没有智慧,在任何真理上都没有聪明。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,由于良善及其真理含有生命在里面,故生命不可能存在于邪恶及其虚假里面,因为这些本质上是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,并且毁灭生命。因此,此处所讨论的人除了疯子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外,没有别的生命。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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